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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社保多少钱,广州天河社保标准,天河劳务派遣代理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15 11:26:31  浏览次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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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案例分享:业务出现亏了损,算不胜任工作吗?


陈生于2月进入生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主管。8月30日,该公司对陈生下达调岗通知书,以其不能胜任原岗位为由,自2021年9月1日起将其调至事业发展任组长,陈生明确表示不同意调整岗位。


该公司系新成立的公司有几笔业务出现亏损。公司向陈生发送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以陈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服从岗位调整”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陈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


本案中,仲裁委认为,该公司系新成立的公司,业务处于拓展阶段,具体业务具有很多不确定性;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陈生仅有几笔经手业务出现亏了损,应属经营管理中的正常现象,不能仅根据这一现象得出陈生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结论。在该公司没有可证明陈生不胜任工作的制度依据或合同依据的前提下,公司的调岗理由不能成立。公司强行调整陈生的工作岗位,并降低了陈生的职务及待遇,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向陈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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